医疗器械出口加拿大,Health Canada 的 MDL 和 MDEL 有什么区别?

直接答案

加拿大把器械准入分成两张证。Class II–IV 上市前须持医疗器械许可证(MDL),由制造商直接向加拿大卫生部申请;凡在加拿大进口或销售器械的企业,须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(MDEL),每年 4 月 1 日前完成年度换证审查。两证同在《医疗器械条例》(SOR/98-282)下,一个管产品,一个管企业。

关键要求

主管机构加拿大卫生部(Health Canada)医疗器械局(Medical Devices Directorate),隶属健康产品食品署 — https://www.canada.ca/en/health-canada/services/drugs-health-products/medical-devices.html
适用产品医疗器械按风险分 Class I/II/III/IV,分类规则见《医疗器械条例》附表 1。Class II、III、IV 须持 MDL 方可进口或销售(条例第 36 条);Class I 不需要 MDL。MDEL 覆盖所有类别,除条例豁免情形外,凡在加拿大进口或销售器械的企业均须持有(条例第 44 条)
核心资料MDL(条例第 32 条):器械名称、类别、器械标识符、标签上的制造商名称与地址、生产场地名称地址;Class II 另需符合 CAN/CSA-ISO 13485 的质量体系证明;Class III/IV 另需风险管理文件、临床前与临床证据、制造与灭菌信息。MDEL(条例第 45 条):企业名称与地址、拟从事的活动类型、器械类别、拟进口或经销的制造商及供应商清单
证书有效期MDL 无到期日,Health Canada 只签发日期、不设失效日;但须按《药品与医疗器械费用令》(SOR/2019-124)第 77 条按年缴纳销售权费,欠费可致许可被中止。MDEL 按年度维持,须每年 4 月 1 日前提交年度换证审查(条例第 46.1 条),逾期未交自 4 月 1 日起吊销
是否需本地代表否。加拿大不设强制本地代表制度,Class II–IV 由境外制造商直接向 Health Canada 申请 MDL。但产品实际进口销售必须经持 MDEL 的加拿大进口商;境外 Class I 制造商若直接销售给加拿大零售商,须自行持有 MDEL,仅通过持 MDEL 的客户销售时可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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